1. 房價所得比:以都會區的房價所得比為3-6倍的標準。若以最近四年的房價所得比來做考量,便可發現我國都會地區的房價所得比中,幾已全部超過房市泡沬化的房價所得比之標準,其中,又以台北市為最高,約為16倍〜18倍。
2.房貸本息大於家庭收入:台北市已超過1/3的水準。
3.房貸餘額/GDP:國內為41.2%,己超過>40%的警戒線。
4.年租金與房價之比:此項比值以<1:20為依據;在租金報酬率上,一般認為合理的情況,住宅至少需要有5%的報酬率,不過根據彭博社(Bloomberg News)的調查,台北市目前平均住租金報酬率為0.28%,遠低於世界其他主要城市,排名在第90名。據我所知,這調查有點誇張,我個人認為台北市租金報酬率約為1%-2%中間,一樣偏低。
5.房價與租金:若房價上揚,但租金下跌,應有房市泡沫化的前兆;而目前國內都會地區的房價與租金之關係,房價這幾年飆漲而租金持平或小漲,租金暫時無下跌現象。
6.房價漲幅與GDP成長率:符合房價漲幅大於GDP成長率的規範。
7.房價短期漲幅:以>30%為度;台北市都會區存在著房價漲幅偏高的事實。
8.投資性需求:以>20%為度。國內部分都會區存在類似的事實,亦即投資性需求一般認為在20%以上就具風險,但在大台北,投資需求遠遠高出20%,許多熱門房市區的投資比重甚至高達60-70%。
9.空屋率:以>10-15%為依據;部分都會區存在。亦即房市也面臨超額供給的隱憂,必須注意資金流動性的潛在風險。
10.開工率與銷售率:當開工率大於銷售率時,表示具有房市泡沬化的因子;而國內房地產市場的部分區域中,已存在著開工率大於銷售率的情形。
整體而言,國際上對房價是否泡沬化的10項評估指標中,大台北地區,特別是台北市地區的房地產市場中,大多吻合十項指標所認定的範圍內,顯示國內房地產市場確實存在著可能泡沫化的潛在因素;然而,由於多項關鍵指標顯示房市表現逐漸遠離常態,且代表民眾購買力的薪資與可支配所得,不僅跟不上房價漲幅,甚至微幅下滑,顯示房價欠缺基本面支撐,泡沫化的風險相對較大。
唯在房市是否泡沫化的判斷指標中,有些指標內容的陳述尚無足夠的確實資料可資佐證,加上國人「有土斯有財」、「兩岸關係有助房市去化」、低利率時期造就低利時代所支撐的資金行情…等預期心理,以及美國貨幣寬鬆政策(QE)即將告一段落等因素的影響,使得國內的房價雖已具有泡沫化的風險,但並沒有立即破滅的危機。
總之,要檢視台灣的房價是否泡沫化,可觀察10項國際慣用的指標,結果顯示,台灣房價還沒有泡沫破裂的危機,但卻有超額供給的潛在隱憂;因此,不論建築業、金融機構、投機人,或投機客等,都應注意資金流動性風險,隨時調整投資決策模式。而政府更宜未雨綢繆,針對可能產生房市泡沫化的各種因素,提出具體而可行的方式以之因應,避免因房市泡沫對國內經濟產生更大的衝擊。
七.結論與建議
經由前述的分析與說明,可據以列出本研究的結論與建議如下述:
(一).結論
本研究的結論如下:
1. 都會地區房價偏高為十大民怨之首,政府為減少民怨,央行和財政部均提出相關對策因應,但成效不大,觀其緣由,影響因素很多,若暫不考量國人的有土斯有財心理,海島型經濟特性,以及房地產本身的區位性,而從政策性來做探討,則較主要原因有民營銀行對央行決策配合度不高、羊群效應、租稅誘因,以及特銷稅(奢侈稅)規範相對寬鬆等。
2.泡沫經濟引發大幅度短期衰退,而其所產生的社會恐慌,透過投資緊縮的加乘效應,將使得實體經濟受到重大影響;若就房市泡沫而言,一般可利用十大指標作為房市是否進入泡沬化的依據,包括:房價所得比、房貸本息大於家庭收入、房貸餘額占GDP的比值、年租金、房價與租金、房價漲幅與GDP成長率、房價短期漲幅、投資性需求、空屋率,以及開工率與銷售率等。
3.在二十世紀的房地產市場中,歷史上曾出現過三次比較有名的房地產泡沫化,分別是1926年的美國,並間接引發1930年代世界經濟危機;1991年的日本,導致日本長達15年的經濟蕭條,以及1997年的東南亞與香港,導致各國家經濟的大幅衰退。
4.台灣都會地區房價偏高的問題一直為人民所詬病,投機客的進駐房市所帶動的人民之盲目搶購,讓國內的房價所得比日愈高漲,即使政府實施「奢侈稅」,但房價並無下降趨勢;國內房價已逐漸進入非理性或非正常走勢,而根據中央銀行的認定,以及房市泡沫化的十大指標之比較,顯示國內房價欠缺基本面支撐,加上台北市與新北市房市價量已呈現停滯及向下走向,泡沫化的風險隱約形成。
5.在國內房市是否泡沫化的判斷指標中,有些指標內容因尚無足夠的確實資料可資佐證,加上國人「有土斯有財」、「兩岸關係有助房市去化」、美國QE政策即將結束…等預期心理支撐,使得國內的房價雖已具有泡沫化的風險,但並沒有立即破滅的危機。唯政府宜未雨綢繆,針對可能產生房市泡沫化的各種因素,提出具體而可行的方式以之因應,避免因房市泡沫對國內經濟產生更大的衝擊。
(二).建議
經由上述的結論說明,可據以列出本研究的建議如下述:
本研究的結論如下:
1.都會地區房價偏高為十大民怨之首,政府為減少民怨,降低不合理之房價,央行和財政部可考慮從稅賦方面著手,因為根據IMF的研究,稅賦是影響房價不當高漲的最主要方法,因此,奢侈稅宜修不宜撤。
2.房市是否泡沫化可利用十大指標來做為測試的依據,但這些指標僅供一般性參考,尚須考量其他因素的配合,因此,政府的宣導功能,以及合理合宜的可行性政策之實施,十分重要。
3.在房地產市場中,歷史上曾出現過三次比較有名的房地產泡沫化,分別是1926年的美國,1991年的日本,以及1997年的東南亞與香港,唯這些國家的經濟特性與我國不同,其形成房市泡沬之原因及其解決之方法,應不宜相同並論;唯台北市與新北市為國內房市的重要指標,而其景氣信號及價量變化已呈反轉現象的情況下,政府更應極早介入以之因應。
4國內房價已逐漸進入非正常走勢,而根據中央銀行的認定,以及房市泡沫化的十大指標之比較,顯示國內房價欠缺基本面支撐,泡沫化的風險相對較大。但因預期心理支撐,使得國內房市雖已具有泡沫化的風險,但並沒有立即破滅的危機。唯台灣島型經濟的特性,人民難以抗衡長期的經濟不景氣,因此,政府 宜未雨綢繆,避免因房市泡沫對國內經濟產生更大的衝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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